呼和浩特市城發供熱有限責任公司生產、檢修技改項目
招標代理機構比選招標公告
根據呼城發發〔2017〕143號文要求,對呼和浩特市城發供熱有限責任公司生產、檢修技改項目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比選。為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完成好招投標工作,呼和浩特市城發供熱有限責任公司擬公開比選招標代理機構,歡迎符合資質條件的招標代理機構報名參加。
一、 工程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呼和浩特市城發供熱有限責任公司生產、檢修技改項目招標代理機構比選;
2、建設地點:呼和浩特市金橋、毫沁營、辛家營、三合村、橋靠;
4、招標內容:
呼和浩特市城發供熱有限責任公司生產、檢修技改等項目招標
二、服務內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為呼和浩特市城發供熱有限責任公司的以上工程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
服務內容包括:項目的報建;編制項目招標文件,編制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中標通知書的發放;招投標資料備案、歸檔;以及提供招標前期咨詢、協調合同簽訂等招標人委托的其他事項。
三、資格要求: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工程招標代理甲級資質。
四、報名時間、地點:
符合比選條件的招標代理公司請于2017年6月27日—2017年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前到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巨海城八區3號樓603室報名。逾期不再接收報名。
五、遞交比選資料時間:請于2017年7月4日下午3:00以前遞交比選響應文件,過期不候。
參加比選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需提供比選響應文件,內容至少包含: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3、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4、招標代理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5、項目負責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注:三證合一的企業無需提供企業稅務登記證及企業稅務登記證。
6、招標代理機構近三年承擔過與本項目類似工程代理業績證明(合同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參會時需提供合同或中標通知書原件)
7、隊伍建設簡介:專業人員數量、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比例。要求擬投入本項目專業人員至少3人,最多5人(中標本團隊成員原則不得更換,如更換需經建設單位同意)。
8、招標代理服務內容包括:項目的報建;編制項目招標文件,編制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中標通知書的發放;招投標資料備案、歸檔;以及提供招標前期咨詢、協調合同簽訂等招標人委托的其他事項。
9、招標代理取費報價:本次報價參照國家發改委發改價格【2015】299號文件,參照國家計委原《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件、發改價格【2011】534號文件,按取費費率報價。
10、服務方案、提高服務質量的服務承諾及措施。
*以上資料須加蓋單位公章,膠裝成冊(提供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包裝。
六、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由評審委員會按照比選公告規定的標準對招標代理公司的資格進行審查。
參加比選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必須攜帶下列證件的原件,由評委員會進行評審。若未帶齊以下任何一項資質文件,將承擔被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的風險。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3.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
4.工程招標代理資質證書(副本)
注:三證合一的企業無需提供企業稅務登記證及企業稅務登記證。
5.法定代表人投標時,須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投標時,須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②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原件)
七、公開比選評審會
2017年7月4日下午3點召開評審會,由5名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參加比選的招標代理公司進行評審,評審采用綜合評估法評審,排名前三名作為呼和浩特市城發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的入選招標代理公司。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開征選在呼和浩特市城發供熱有限責任公司門戶網站上發布。
呼市城發供熱公司網址http://www.hhhtcfgr.com/
呼市城發公司網址http://www.lk-hd315.com/
九、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呼和浩特市城發供熱有限責任公司
聯 系 人:劉琨
聯系電話:0471-5315389
附:
代理機構比選評標原則及評標辦法
本辦法經評委會討論修改通過生效,在評標過程中不做任何修改。
一、評標原則
1、評標委員會遵循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對投標單位的有效標書進行評審。
2、采用百分制綜合評估法,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單位所報報價、商務部分、技術服務部分等。按照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有關規定,采用百分制評分方式進行綜合評審,取評委打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投標單位的綜合得分。投標報價得分小數點后保留兩位,評委打分時小數點后保留一位,匯總計算時小數點后保留兩位,低于基礎分或高于最高分的打分為廢票。評標委員會按各投標單位綜合得分高低進行排序,排名前三名作為呼和浩特市城發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的入選招標代理公司。
二、評標辦法
(一)投標報價(滿分25分)
以各投標單位有效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評標基準價。每高于評標基準價1%的,扣2分,每低于評標基準價1%的,扣1分。最多扣5分。(小數點后保留兩位)。
(二)商務部分(滿分35分)
(1)企業資質及實力(滿分5分)
1.企業注冊資金:200萬元及以上的得1分;500萬元及以上的得2分;本項最多得2分。
2. 財務狀況:投標人最近三年(2014—2016)經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表明每盈利一年的得1分,本項最多得3分。(有一年不盈利的,則該項不得分)
(2)企業業績(滿分25分)
1.供熱行業外業績:
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27日企業承攬過供熱行業外工程類、貨物類或服務類項目的業績,投資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有一項得0.5分,最多的2分,投資額在10000萬元以上的,有一項得1分,最多的3分,本項最多得5分。
2.供熱行業業績:
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27日企業承攬過供熱行業工程類、貨物類或服務類項目的業績,有一項得1分,本項最多得20分。
注:所有業績均以中標通知書或代理合同原件為準。
(3)招標代理團隊(滿分5分)
1.招標代理人員具有執業資質的(注冊造價工程師或注冊建造師)有一人得0.5分,最多得2分。招標代理所有人員有勞動合同或社保證明的得1分,本項最多得3分。
2.招標代理人員具有職稱證書的有一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注:以上證明資料以投標文件中復印件為準。
(三)技術服務部分(滿分40分)
1.招標代理方案:對招標服務內容、工作流程及工作要點、完成整個招標代理工作時限進行綜合評分,一般(1-5分)良好(6-10分)優秀(11-15分)本項最多得15分;
2.招標代理工作的服務計劃以及采取的相關保證合法合規、質量控制措施,一般(1-3分)良好(4-7分)優秀(8-10分)本項最多得10分;
3.組織機構、服務體系、服務承諾等:一般(1-3分)良好(4-7分)優秀(8-10分)本項最多得10分;
4.企業經營場所情況(0-5分):本項目要求投標人必須在呼市地區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投標人提供的經營場所產權證或房屋租賃證明。本項根據經營場所的的情況綜合考量打分(如經招標人核實有虛假情況,按虛假應標處理)。